按年龄组别浏览2015年2月17日

让婴儿有安全的睡眠——让我们制定法律吧!

密苏里州的立法者正试图保护日托中心的婴儿,他们要求持有执照的日托提供者按照美国儿科学会的建议使用安全睡眠措施。之后,来自韦伯斯特格罗夫斯的州众议员珍妮·柯克顿受到启发,发起了密苏里州众议院707号法案7个月大的欧文·哈伯在日托中心打盹时死亡.欧文的日托提供者没有采取婴儿安全睡眠措施,如果他只是平躺着睡,没有毯子,他的死亡也许可以避免。

柯克顿众议员说,欧文的死应该为该州修订安全睡眠标准敲响警钟。柯克顿说:“整个事件是毁灭性的。”“我的目标不是惩罚,只是确保这种事不会再发生。”

密苏里州的法律已经过时了,允许在托儿所时在婴儿床上使用保险杠、毯子和睡眠定位器。日托提供者不需要接受任何关于婴儿安全睡眠实践的培训。众议院第707号法案(HB707)将更新该法律,以反映医学研究发现可以预防的基本预防措施婴儿猝死综合征窒息而死

请和我一起支持HB707,联系你们的州代表,并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这篇文章。还有,和你的日托师谈谈。询问他们目前是如何培训他们的员工关于婴儿睡眠安全的。看看婴儿房——婴儿床上有毯子吗?还是婴儿趴着睡?他们使用睡眠定位器?他们是否在使用白噪音的机器

HB707包括以下更新的建议(直接引用):

  • 所有为一岁以下儿童提供护理的获许可的儿童护理机构应根据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最新的安全睡眠建议实施并维护书面安全睡眠政策。安全睡眠政策的目的是维持一个安全的睡眠环境,以防止婴儿猝死综合征的发生和一岁以下儿童的婴儿突然意外死亡。
  • 当婴儿需要替代睡眠姿势或特殊睡眠安排时,应向儿童护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并由婴儿的许可医疗保健提供者签署,详细说明该婴儿的替代睡眠姿势或特殊睡眠安排。儿童看护机构应按照这种书面指示让婴儿入睡。
  • 在有执照的儿童看护机构中,所有照顾一岁以下婴儿的员工必须每三年成功完成部门批准的关于美国儿科学会最新安全睡眠建议的培训。
  • 本部门应传达实施本节规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当前任何规则不符合最近的安全睡眠的美国儿科学会建议,包括但不限于19 CSR 30.62 -092 C(1)允许使用缓冲垫在婴儿床或婴儿围栏;(2)将柔软或宽松的被褥远离熟睡的婴儿和远离安全的睡眠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垫、枕头、棉被、被子、睡眠定位装置、羊皮、毯子、床单、布尿布、围嘴和其他类似物品;(3)禁止在婴儿床两侧悬挂毯子或其他柔软或松软的被褥。

圣路易斯福克斯电视台的玛吉·埃利索邀请我和她谈谈众议院707号法案。你将会被欧文的笑脸和他为自己的悲剧而付出的努力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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